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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3年第11期(总第66期)

时间: 2013-11-18      访问量:6,876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3年第11期(总第66期)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11月15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广西律师与海事界人士商讨货物运输及保险理赔法律实务……………………………………………………………(2)
加强技能培训  时刻准备上岗服务??2013年《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培训班开班…………………………………(3)
 
关注民生
律师进社区  物权讲你知…………………………………(4)
南宁市司法局及市律协到马山慰问特殊学校师生………(5)
贺州市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群众服务……………………(6)
 
行业动态
广西4名律师被聘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届执法监督员……………………………………………………………(7)
广西律师协会荣获2012年度自治区司法厅厅机关绩效考评先进集体……………………………………………………(7)
柳州市律协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成…………………(7)
 
 
行业要闻
 
广西律师与海事界人士
商讨货物运输及保险理赔法律实务
    为了推动广西律师和区内沿海海运企业与保险公司的交流合作,提升广西律师办理海商海事运输与保险理赔技巧与法律服务水平, 2013年10月19日,由广西律师协会主办,防城港海事局、防城港市律师协会协办,广西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广西货物运输及保险理赔法律实务研讨会在防城港市召开。
    广西律师协会陈承帼副会长、防城港市司法局岑铮副局长等出席会议。广西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钦北防三市律师,防城港海事局代表、防城港本地海运企业代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代表等100多人参加研讨会。
    陈承帼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防城港作为广西的优良海港,有着深厚的海运基础,但是区内律师和海运企业以及保险行业接触不多,能够熟练处理海运案例的律师更是稀少。希望通过举办这次法律实务研讨会,能够为律师们和海运企业以及保险公司搭建交流的平台,深化合作,共赢未来。
    防城港海事局通航管理处林计石处长就本地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流程以及立案调查、证据分析、事故结案、事故处理、海事协调、经济损失核定等进行详细解读,让与会律师与企业代表知晓海上事故的处理流程以及在办理类似案例中少走弯路。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徐伟经理结合案例,就海上运输的保险理赔特点、注意事项以及对保险类法律应用进行阐述,使与会律师和企业代表对保险理赔中的保险范围、常见的理赔方式和相关法律中容易被忽视的盲点以及如何避免走入盲区,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期间,广西律师协会海商委召开了工作年会,总结今年以来海商委的工作情况。陈承帼副会长、海商委主任张宏新等16人参加会议。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加强技能培训  时刻准备上岗服务
??2013年《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培训班开班
    10月31日,一场旨在培训志愿律师走上《律师到现场》镜头开展服务技能的培训班在南宁开班。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玉华、宣传委员会主任林铸,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副总监刘尊、制片人易智锋、副制片人李天茂等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区直所、南宁市律师事务所志愿律师及全区各市的联络员近70人参加培训。培训班开班仪式由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主持人韩娇主持。
    开班仪式上,黄都恒秘书长对即将走上《律师到现场》的志愿律师提出要求,他指出,志愿律师要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律师公益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于律己,耐心做好释疑和现场调解工作,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应对,讲究策略,临场解围,稳守执业底线。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律师职业道德和言行规范、律师在采访时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及面对镜头的表现艺术等,由授课老师结合节目的实际要求,运用大量详实的事例,围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选题、选材,镜头艺术技巧、拍摄注意事项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培训让志愿律师学习用电视艺术传递法治正能量以及现场调解的技巧。
    此前,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电视台签署了合办《律师到现场》栏目。配合节目的需求,广西律师协会组建了《律师到现场》志愿律师团,本次培训是广西律师协会首次开展律师参与媒体节目技能培训,也是拓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新方式、拓展律师宣传新途径的一次尝试,标志着广西律师的服务工作已经浸透到公益类的电视节目,开启了广西律师服务民生的新做法,同时也拉开了律师与电视台现场调解,服务民生的序幕。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关注民生
 
律师进社区  物权讲你知
    10月15日,梧州市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万秀区民主社区,为居民们奉上一场以物权法为主题的法制讲座。
    这是“梧州市百场宣讲下基层报告会(法制专场)”的第5场,在面向企业、学生、农村普法宣传骨干等群体进行宣讲后,市司法局决定在社区居民中也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的宣讲,以讲座形式进行。“有机会请律师来我们社区讲课,当然欢迎了,跟居民们一说,大家都非常感兴趣,报名听讲座的热情很高。”得知要请律师来社区作讲座,民主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非常欢迎。
    针对讲课对象是社区居民,黄建军律师将授课内容定为“物权归属和相邻关系”。黄律师表示,现在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会因为各种原因,只是缴纳房款和签订合同,却忽略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导致自己利益受损,所以很有必要告诉大家诉讼中是如何认定物权归属的;而如何处理好相邻关系也是居民朋友生活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希望通过讲座以简单案例讲给居民听,让大家能够心中有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此次讲座由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万秀区司法局联合举办,日后还将继续深入社区开展类似的法律讲座,结合居民的需求为大家讲解法律问题。
(梧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南宁市司法局及市律协到马山慰问特殊学校师生
    10月25日,南宁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代表一行10余人,带着校园广播系统、教学桌椅等一批设备前往马山县慰问特殊学校师生,受到该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马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是全县唯一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该校面向全县招收视障、听障和智障三类适龄、有一定生活处理能力的残疾儿童进行教学的学校。几年前,南宁市律师协会与这个学校结对开展帮扶活动,自从结对帮扶以来,南宁市律协及南宁市的律师们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给予学校无私的支持与关怀,赢得学校师生的好评。今年10月,南宁市律协常务理事会又决定,给马山县特殊教育学校购置校园广播系统、教学桌椅等一批教学设备。10月25日,南宁市律协会杜培荣会长率领南宁市律师代表,带着购置的教学设备驱车来到马山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慰问。
    在南宁市律师协会2013年“关爱马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活动现场,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杜培荣、特殊教育学校、县教育局领导先后发表讲话。接着,在举行捐赠仪式上,南宁市律师协会给学校捐赠广播系统、教学桌椅等一批教学设备。蓝耀益校长将一块印有“心系特殊教育事业情暖山区残疾儿童”的牌匾回赠南宁市律师协会,并代表全校师生,对南宁市律协会及全市律师给学校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地感谢。
    随后,慰问团一行在学校领导的陪下参观了校园及教学设施。
(南宁市律师协会  供稿)
 
贺州市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群众服务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服务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基层、服务社区的水平。10月22日,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与市社科联、广西移动公司社科联和广济医院联合到八步区城东街道办太白社区举办“社会科学知识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服务活动。市社科联领导在活动现场作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市社科联、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还在现场进行了“社会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广济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们也开展医疗知识宣传和义诊。参加此次活动的社区居民和群众共计100多人,受到了当地社区居民和群众的好评。
(贺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动态
    ●广西4名律师被聘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届执法监督员?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专家中选聘了28名同志担任执法监督员,并于10月30日举行首任“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聘任仪式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作讲话并为执法监督员颁发聘书。黄玉华、张树国、林铸、黄宇奇四名广西律师被聘为广西高级法院第一届执法监督员。黄玉华律师代表受聘的执法监督员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能,做好“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律师协会荣获2012年度自治区司法厅厅机关绩效考评先进集体?近日,自治区司法厅以《2012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情况通报》(桂司通[2013]175号)、《关于给予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古柳彬等4名同志通报表彰的决定》(桂司通[2013]188号)通报了2012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情况及先进单位表彰决定,广西律师协会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以105.5分的总成绩位列厅机关组第二名,获厅机关先进集体并给予通报表彰,广西律师协会已连续两年获此荣誉。(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市律协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10月18日下午,中共柳州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在柳州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党总支15个党支部的21名党员代表参加大会,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10位正式候选人中选举出李炳田、熊彬、黄言茂、张志坚、刘建军、陈善荣、黄呈志等7位同志组成新一届柳州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委员会。(柳州市律师协会  供稿)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统战部。
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各处室。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