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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社保筹划技巧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18-12-26      访问量:2,505

桂律协〔2018〕154号

南宁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下简称“社保入税”)。为加快律师行业适应 “社保入税” 的新形势,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广西律师协会律师行业规则与发展委员会定于2019年1月4日举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社保筹划技巧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月4日14:30—17:30

        地点:南宁市邕桂大酒店四楼大会议室

        二、参训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行业与规则发展委员会全体委员,南宁市律师协会2名领导,区直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财务人员各1人。

        三、讲座内容及授课师资

        主要内容:社保困境的产生、社保的痛点、合伙律师事务所社保筹划方案以及社保筹划服务

        授课师资:毛廷麒 广西不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法税顾问、北大财税律师联盟理事、律师金话筒财税专家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及时将通知内容转达有关人员,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工作。报名通道将于12月26日14:3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区直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财务人员可直接通过系统报名。

        五、具体要求

        (一)参训人员请于讲座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

        (二)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于1月2日12:00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的,计入培训缺席累计次数。

        (三)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四)本次讲座核计4个现场课时。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冯培铭,电话:0771-5862386。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26日

本次活动报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社保筹划技巧讲座(区直所主任或合伙人)》仅对“ 区直属社会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0人(还剩8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2-26 10:00:00 至 2019-01-03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名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社保筹划技巧讲座(区直所财务人员)》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61人(还剩17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2-26 00:00:00 至 2019-01-03 00:00:00 (报满即止)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