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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庭所承办的贵港市饲料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时间: 2021-03-01      访问量:1,517

        2021年2月26日上午9时,由桂庭所担任管理人的贵港市饲料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会议开始前,桂庭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会议召开前的人员签到、安排座席等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会议现场

        案件简介

        贵港市饲料公司成立于1981年5月1日,经原贵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生产经营至1998年,因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等各方面原因,开始停止经营生产。至2020年11月26日,由于无法继续生产经营,已严重资不抵债,该公司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于12月8日作出(2020)桂08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港市饲料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西桂庭律师事务所担任“贵港市饲料公司的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

        广西桂庭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后,组织具有破产办案经验的律师、专家及辅助人员成立管理人团队。管理人团队由桂庭所莫基君主任担任负责人,吴胜、李永科、李国盛、李重光、陆一平、甘正飞等律师组成核心团队。管理人团队成立后,全面启动了贵港市饲料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开展接受债权登记、债权审查、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调查公司应收账款、制定工作计划等等管理人的各项工作。在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工作后,贵港市饲料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上午9时正式召开。

        会议详情

        首先,由本案合议庭宣读相关法律文书,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会议报告及提出议案。

        会议开始后,本案合议庭宣读了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并由会议对债权人会议主席进行了确定。随后,桂庭所莫基君主任向会议作《贵港市饲料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李重光律师向会议作《贵港市饲料公司财产状况报告》、《贵港市饲料公司债权申报审查报告》,李永科律师向会议作《贵港市饲料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贵港市饲料公司管理人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等会议报告和提出相关议案。

莫基君主任作工作报告

李重光律师作财产状况、债权审查报告

李永科律师作议事规则、财产管理方案报告

        接着,由债权人会议审议管理人作出的会议报告和议案。

        在管理人对本案案件作出相关报告后,债权人会议审议管理人提交的《贵港市饲料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贵港市饲料公司管理人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等会议报告进行审议。

债权人会议审议会议报告和议案

        第三、由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交的《贵港市饲料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贵港市饲料公司管理人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等会议议案进行表决。经过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票表决后,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对选票进行了统计。最后,经过统计,债权人会议主席贵港市供电局代表人李锐兴宣布表决结果:管理人提交的议案全票通过。

会议主席李锐兴宣布表决结果

        本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和紧急预案,特别在会议安全保障、投票统计等关键环节作了充分准备,确保会议顺利、高效完成。在今后的工作中,管理人将秉持勤勉尽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利益的原则,根据各类资产的不同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和处置方案,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以实现资产变现最大化的目标,并继续做好补充申报债权和职工债权的审核确认工作,努力使全体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

管理人核心团队成员合影

审       核:莫基君

编辑/撰稿:李重光

图       片:陈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