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实习动态

实习动态

李新光、黄鸣、杨名等9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广西律师协会第63期,2017.8.10)

时间: 2017-08-11      访问量:4,371

       实习律师李新光,男,实习证号20121506110014,自2015年6月29日起进入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李新光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众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鸣,男,实习证号20121505110010,自2015年5月28日起进入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黄鸣同志实习期满,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杨名,女,实习证号20121506210015,自2015年6月29日起进入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杨名同志实习期满,广西灵丰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诗航,男,实习证号20101603110006,自2016年3月29日起进入广西正大五星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黄诗航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正大五星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覃腾积,男,实习证号20011507110076,自2015年7月20日起进入广西永泰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覃腾积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永泰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胡旭日,男,实习证号20011608110105,自2016年8月2日起进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胡旭日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陈燕军,女,实习证号20011507210067,自2015年7月7日起进入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陈燕军同志实习期满,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钰岚,女,实习证号20011509210099,自2015年9月16日起进入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黄钰岚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徐铁肩,男,实习证号20011504110032,自2015年4月14日起进入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徐铁肩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9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8月10日组织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认为上述9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本公示公布之日算起。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需署实名)。举报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律师协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