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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黄强光主任受聘担任广西本科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时间: 2019-07-15      访问量:984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经各高校推荐并广泛征求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决定成立2019-2022年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日前,该厅印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2022年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39号),公布了44个教指委名单。其中,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强光受聘担任广西本科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黄强光自1993年开始执业,系全国优秀律师、广西十佳律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广西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他执业至今的26年,也是不断自我超越、奋力履行社会责任的26年。

        身体力行,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在服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方面,黄强光担任了自治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在服务人大立法方面,黄强光担任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在服务政府依法行政方面,黄强光担任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国资委等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创立于2016年、由黄强光担任院长的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2018年正式被自治区官方组建的“广西特色新型智库联盟”接纳。2018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设立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黄强光亲自担任基地主任职务,带领服务基地成员高质量完成/推进由同望所、同望研究院中标/受托承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广西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北海市红树林保护条例》和《北海市沙滩保护条例》等立法服务项目。


        勤耕不辍,成果显著。1999年和2010年,黄强光的个人专著《建设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前沿问题析解》先后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全国公开发行;2016年,广西贺州市委托同望研究院、由黄强光主笔的《 “多规合一”主要法律障碍研究》通过验收并得到时任贺州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2018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同望所、由黄强光主笔的13万字的《如何完善我区营商环境的法律制度专题论证报告》,从接受委托到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验收仅用了短短3个月。对于该报告的质量,评审专家组组长在评审会上用 “惊喜”一词作出评价。


        教书育人,授业解惑。同望所是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参与实施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学位委员会批复建设的“广西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技能联合培养基地”;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确定的“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等高校 “法学教学实践基地”。黄强光为这些基地的建设和运行,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自2009年至今,黄强光受聘担任了广西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的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他每学年在广西大学法学院所讲授的《民商事法律实务》课程,多年来一直深受学生们的欢迎。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