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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交通事故索赔难 律师援助终获赔

时间: 2017-05-16      访问量:1,192


       2016年2月14日,苏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横过公路由原告黎某推行的二轮人力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苏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黎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黎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11天。由于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申请人到贺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贺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遂指派该中心谢律师具体承办案件。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当即与受援人取得了联系,进行谈话记录并告知诉讼风险,随后援助律师积极收集证据、拟写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结合受援人的伤情向司法鉴定所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在1庭审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受援人各项损失164000元,苏某赔偿受援人各项损失2782元。

       本案中,承办律师做到了有理有据,案了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避免当事人遭受诉讼之累,节约了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贺州市律师协会  谢泽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