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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4年第4期(总第72期)

时间: 2014-07-30      访问量:7,238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4年第4期(总第72期)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7月26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区直律师事务所到司法厅扶贫点开展庆“七一”捐资助学活动……………………………(2)
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传播法治理念--广西律师协会与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协会在南宁市召开慰问在桂参加法律援助“1+1”行动的广东律师座谈会………………………… (3)
保险护成长,爱心助新生??广西律师到监狱开展首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险合同签订仪式暨帮扶活动…………(4)
律师受聘为梧州市市直学校法制副校长…………………(5)
 
行业动态
北海律师齐献爱心 10万善款解困境……………………(6)
广西55名律师赴粤培训学习圆满结束………………… (7)
南宁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辩论队选拔赛…………………(7)
柳州5名律师受法院邀请评查办案质量…………………(7)
 
 
 
行业要闻 
区直律师事务所到司法厅扶贫点
开展庆“七一”捐资助学活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6月21-22日,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律协党总支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律师到司法厅扶贫工作联系点--桂平市社坡镇禄全村开展庆“七一”捐资助学活动并举行仪式。广大党员律师给禄全村小学捐款捐物、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植树绿化,充分展示了广大律师坚定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公益事业和教育事业、担当社会责任的高尚情怀。
    这次捐资助学活动得到各党支部和广大律师的积极响应,共收到建设校舍捐款53550元,11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6名党员律师“一对一”帮扶贫困生35人17500元,捐物折合人民币13300元。其中广西律师协会机关党支部和律师管理处党支部及党员捐助31600元,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党支部捐助学生课桌椅1万元,广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捐助4100元、学生文具33套,价值1000元,创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捐助3300元,民族律师事务所、通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各捐助3000元,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各捐助1200元,万益律师事务所、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永泰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各捐助1000元,欣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捐助1000元、文体用品教学器材价值1800元,桂科律师事务所、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同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党员各捐650-100元不等的款项,等等。
    在庆“七一”捐资助学活动仪式上,禄全村小学师生对区直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的义举深受感动,学校校长和学生代表在发言中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并给捐助的单位和个人回赠了锦旗和证书。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桂平市党委政法委卢景新出席捐资助学活动仪式并讲话。厅律管处韦晓处长、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陈爱萍,桂平市司法局梁安福局长以及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党员律师代表近70人一同参加捐资助学活动仪式。
捐资助学活动仪式由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主持。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传播法治理念
--广西律师协会与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协会在南宁市召开慰问在桂参加法律援助“1+1”行动的广东律师座谈会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民生工程,对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宣传法律和传播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6月12日-13日,广西律师协会与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在南宁市召开座谈会。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公章、秘书长黄都恒,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副秘书长邓捷,在桂参加“1+1”行动的广东律师参加了座谈会并就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的体会和经验进行了交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5月,来自广东省得四名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大约300件,接待当事人超过2000人次,参与各类法律接待咨询活动大约20次。
    广西律师协会黄都恒秘书长在讲话中对广东律师为广西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认为广东“1+1”法律援助律师到律师资源匮乏的广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是“雪中送碳”的民心工程,不仅把法律服务带到广西,也把先进的理念带到广西,为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律师协会王波副会长对参加“1+1”活动的广东律师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他们乐于奉献、践行社会责任,是广东律师的骄傲和榜样;他们勤勉尽责,把好的经验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带到广西,充分展示律师的职业精神;他们善做善成,传播法律,有助于当地政府树立法律思维,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群众协调好关系,融入当地社会。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保险护成长,爱心助新生
??广西律师到监狱开展首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险合同签订仪式暨帮扶活动
    6月5日,在广西南宁监狱和女子监狱举办了“保险护成长,爱心助新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险合同签订仪式暨帮扶活动,广西大航律师事务所、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慷慨解囊献爱心,分别为南宁监狱和女子监狱各100名南宁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购买了一年期的意外身故或残疾、定期寿险、交通意外、住院医疗等涵盖意外、寿险、健康综合保障险,体现了社会对监狱服刑人员子女的特殊关爱。签订仪式后,两所律师还对有法律诉求的服刑人员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得到资助的服刑人员深受教育和感动,并与监狱现场签订了积极改造决心书,表达了改造决心,以悔罪之心真诚改造,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南宁监狱服刑人员肖某是其中的一名,他服刑时孩子刚会走路,现在8年过去了,小孩已上小学,他把孩子抱在怀里,泪流满面地说:“社会各界和监狱不仅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还为我的儿子着想,给他买保险,我非常感激,今后要以更好的改造表现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关怀。”
    开展“保险护成长,爱心助新生”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购买综合保险暨帮扶活动,既是贯彻全国和广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也是新形势下广西律师和社会用实际行动关心服刑人员改造、为服刑人员子女办好事、实事的具体表现,对于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这项活动,让服刑人员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帮助,用积极改造的行动感恩政府、感恩社会、感恩亲人,进一步增强改造信心,激发改造热情,争取早日获得新生,成为守法公民和社会的有用之才。
    南宁市律师协会表示:“要将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纳入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范围,组织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帮扶工作,不断推进建立健全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长效机制。”
(南宁市律师协会  供稿)
 
律师受聘为梧州市市直学校法制副校长
    为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总结推广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和法制副校长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开展,近日,梧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与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中级法院联合举办全市“法律进学校”现场观摩工作会议,此次观摩会会议中,对市第二批8所“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进行了授牌仪式,并向16名市直学校法制副校长颁发了聘任证书。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陈旭棣律师、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冯勤律师、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黄建军分别受聘为第十一中学、第一中学、第十五中学的法制副校长。
    律师被聘任为学校法制副校长,有协助学校加强法制建设和道德教育、加强内部安全防范,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校园侵权案件、做好校园周边地区治安信息记录等职责,协助学校与家庭、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建设。
(梧州市司法局  供稿)
 
 
行业动态
    ●北海律师齐献爱心  10万善款解困境?5月7日,北海市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真杰因突发疾病,不幸离开人世。北海市律师协会闻讯及时赶到家中了解到,杨律师家境贫困,妻子是一名乡村小学教师,工资微薄,全家的生活重担主要靠杨真杰律师的收入来维持。原本就入不敷出的家,因顶梁柱的骤然离世,而陷入困境。北海市律师协会向全市执业律师发出为杨真杰律师遗属捐款的倡议。全市数百名律师积极响应,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短短几天时间就为杨律师的遗属捐献爱心款近10万元,使这个陷入生活困境的家庭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北海市律师协会  供稿)
    ●广西55名律师赴粤培训学习圆满结束?5月18日至30日,广西律师协会在全区各地选派55名律师前往广东省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培训和跟班实习,一方面让广西律师同行感受广东律师的执业环境和专业化、团队化的建设,另一方面学习和借鉴广东律师同行先进的执业理念和执业经验,不断提高广西律师的执业水平和技能。(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  供稿)
    ●南宁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辩论队选拔赛?6月15日,南宁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律师辩论赛队选拔赛,在市司法局机关8楼会议室拉开序幕。本次选拔赛初赛由执业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执业律师和高等院校法学教授组成。全市律师队伍中共有48名律师组成16个辩论队参加了辩论赛。(南宁市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5名律师受法院邀请评查办案质量?6月30日,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粟光荣等5名律师受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邀请,参加该院举办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此次评查活动从该院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中抽查了50个案卷,5名律师按照评查规则对案件基本情况及当事人信访情况、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社会效果、存在问题和整改方向等6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评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柳州市司法局  供稿)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统战部。
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各处室。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