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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律师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19-02-21      访问量:2,892

桂司律〔2019〕1号

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区直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对区内部分律师换发执业许可证、执业(工作)证。为了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种类

        律师执业证(包括专职、兼职律师)、律师工作证(包括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

        二、换证范围

        律师执业(工作)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一栏登记事项已填满的,均属今年统一换证范围。

        三、其它事项

        1.名单报送: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负责审核本市所属换证律师信息,并将换证相关信息报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区直律师事务所及区直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换证律师信息由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统一审核。

        2.制证照片:换证律师个人提交近期免冠、正面、两寸(35mm*45mm)、蓝底彩照2张(专、兼职律师着律师袍或正装,公司、公职、法援律师着正装)。各市司法局负责本市所属需换证律师照片的统一收集,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换证照片由各区直律师事务所负责收集交送;区直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负责收集本机构律师换证照片。制证照片请于3月30日前交送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

        3.新证换发: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直接负责区直律师执业(工作)证的旧证回收和新证发放工作,各市司法局负责回收本市换证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旧证。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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