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实习动态

实习动态

赵智彬、覃小用、王嘉麒等5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广西律师协会第66期,2017.9.1)

时间: 2017-09-06      访问量:3,720

       实习律师赵智彬,男,实习证号20151505110014,自2015年5月29日起进入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赵智彬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覃小用,男,实习证号20031603110015,自2016年3月25日起进入广西昶明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覃小用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昶明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王嘉麒,男,实习证号20051603110005,自2016年3月21日起进入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实习。现王嘉麒同志实习期满,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覃德敦,男,实习证号20141603110003,自2016年3月30日起进入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覃德敦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王明亮,男,实习证号20101604110022,自2016年5月16日起进入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实习。现王明亮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5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9月1日组织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认为上述5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本公示公布之日算起。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需署实名)。举报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律师协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