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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2018年第七期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18-09-10      访问量:4,187

桂律协〔2018〕90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在全区律师继续教育(通诚)培训基地举办2018年第七期律师业务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14日15:00—17:30

        地点: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多媒体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3号,盈都东盟时代广场1号楼5楼)。

        二、参加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及实习人员。

        三、培训主题和授课师资

        培训课题:《电子数据取证指引与实际应用》

        授课师资:苗宁,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四川神琥司法鉴定所常务副主任。

        四、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办公室)有关人员,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本次培训面向全区律师开放自愿报名名额50个,于9月10日10: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区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可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五、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参训人员请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或实习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9月12日前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五)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9月6日


本次活动报名《2018年第七期律师业务讲座(执业律师)》仅对“ 全区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09-10 10:00:00 至 2018-09-13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名称:《2018年第七期律师业务讲座(实习人员)》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09-10 10:00:00 至 2018-09-13 00:00:00 (报满即止)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