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律师党建 > 两学一做

两学一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8-06-08      访问量:1,479

桂律党〔2018〕4号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党总支,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律师行业健康向上的活力,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经广西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广西律师行业庆“七一”系列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丰富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文化生活,以庆祝党的生日为契机,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律师行业广大党员强化“四个意识”、践行“四个合格”,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

      二、内容安排

      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开展如下活动:

      (一)开展“学党规党纪党史和国防知识,做‘合格党员’”知识竞赛。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律师党员对党规党纪党史和国防知识再学习、再领会,开展做“合格党员”知识竞赛,不断加强律师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爱国意识,教育引导律师党员自觉以党规党纪来规范行为约束自己。

      (二)举办“颂歌献给党”诗歌朗诵比赛。通过举行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家乡、歌颂行业、诵读经典诗词歌赋等内容的诗歌朗诵比赛,鼓舞和激发广大党员律师爱党爱国热情,展现爱党敬党的精神风貌。

      (三)举办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不忘初心”主题党课。“七一”前后,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不忘初心”为主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讲党课,力争使每一名党员永葆入党初心、普遍接受一次党性教育的洗礼,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四)开展“我为庆祝党的生日做贡献”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本着灵活、务实和有利于律师党员参与的原则,组织律师党员开展义务咨询、法制讲堂、捐资助学等不同形式的志愿法律服务活动,把做好服务与提高能力、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

      (五)开展“党旗领航+法律服务为两新组织把脉会诊,优化营商环境”活动。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改革优化电商环境大会精神,结合自治区两新党工委的部署要求,以党建为纽带,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应当组织律师尤其是律师党员为两新组织“把脉会诊”,提供专业服务,推动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持和促进两新组织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六)开展“党内关怀”走访慰问活动。在“七一”前后,对老律师党员、困难律师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他们的执业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对老律师党员和困难律师党员的关心、爱护,送去党的关怀和祝福。

      (七)开展评优评先表彰工作。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和广西律师行业党委的部署安排,积极推选本地区律师行业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参加全国和广西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评选,并做好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对照上级党组织评先表彰的标准和条件,开展本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的评选表彰工作,弘扬主旋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系列活动是广西律师行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载体,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统筹谋划,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彰显特色,务实创新。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积极探索创新活动形式,在活动内容上注重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既要切实增强覆盖面和参与度,又要确保活动富有成效、务实节俭。

      (三)注重宣传,提高效果。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明确此次活动的意义、主题和任务要求,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律师协会和本单位自媒体的宣传平台,对开展活动中好的做法、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在律师行业中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将开展活动的数据、信息、新闻线索、图片和影音资料及时报送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xlxdzb@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刘莹、麦国燕,联系电话:0771—586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