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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建言献策 共同推进涉东盟法律业务发展

——涉东盟法律事务研讨会暨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在南宁召开

时间: 2016-12-30      访问量:3,030

       2016年12月29日上午,广西律师协会在南宁召开涉东盟法律事务研讨务暨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杜恒年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制日报驻广西记者站站长莫小松,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处长韦晓,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副会长凌斌、李安华,自治区博览局常年法律顾问骆伟雄,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一带一路”广西东盟法律服务中心研究课题组成员及其他律师代表近50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主持。

       会上,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韦彦婷、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谭春燕、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邓超、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苏日好律师作交流发言,分别就各自涉东盟法律服务业务团队的建设、人才的培养、业务的开拓以及下一步打算向与会代表进行了介绍。同时,与会律师代表在交流互动环节也勇跃发言,积极为广西律师开展涉东盟法律事务建言献策。

       杜恒年在讲话中强调,在本次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的四个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从不同角度给与会代表分享了各自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努力开拓涉东盟法律服务市场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下一步开展涉东盟法律事务的打算,其他与会代表也对进一步扩大广西律师开展涉东盟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他要求全区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开展涉东盟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作为,加强理论研究和务实研究,加强涉东盟法律事务培训,加强与区内外律师同仁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对开展涉东盟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树立品牌,推动广大律师借助广西的区位优势走进东盟、走向世界。

       黄志文在讲话中指出,推进涉东盟法律事务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广西律师办理涉东盟法律事务尚处在探索阶段,涉足东盟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把大量的资源耗费在开拓东盟法律服务的渠道和平台的搭建上,我们要学习他们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探索研究下一步广西律师开展涉东盟法律事务的思路和办法。

       黄都恒秘书长在主持会议时强调,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交往的日益密切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贸易额不断增多,投资领域不断扩大,广西律师如何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东盟各国企业“走进来”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广大律师的职责和使命。广西律师协会将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为广大律师开展涉东盟法律事务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涉东盟法律事务研讨会暨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现场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杜恒年在会上讲话


法制日报驻广西记者站站长莫小松在会上讲话


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在会上讲话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处长韦晓出席会议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主持会议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凌斌长在会上发言


广西天狮灵动绿律师事务所韦彦婷介绍开展涉东盟法律业务情况


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谭春燕介绍开展涉东盟法律业务情况


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邓超介绍开展涉东盟法律业务情况


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苏日好介绍开展涉东盟法律业务情况


自治区博览局常年法律顾问骆伟雄律师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