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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凝聚发展 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章程——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顺利召开

时间: 2018-11-12      访问量:928

        2018年11月10日,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明确了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价值导向。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韦玉流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旭主持。

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现场

罗旭会长主持会议

        会上,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林对《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相关修订内容进行说明,指出本次章程修改,主要参照新修订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章程》的内容,结合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将有力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林林副会长作章程(修订草案)说明

        与会代表围绕《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分成五个小组进行讨论。代表们本着高度负责、积极履职的态度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认为对律师协会章程进行修改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把加强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等内容写入章程,对于确保律师行业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小组讨论现场

        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旭向大会汇报了分组讨论情况,充分肯定了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各位代表认真履职,群策群力,共同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

        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将党的领导写入章程。

参会代表表决现场

        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韦玉流同志代表南宁市司法局党组对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协会章程是律师协会自律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准则。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章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凸显律师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鲜明价值导向。

        韦玉流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章程修订的重大意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律师工作全面领导。二是坚持政治引领,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归根结底就是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理直气壮地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抓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党组织对党员律师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党员律师参与党内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他希望广大律师要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我市村(居)法律顾问、脱贫攻坚等为民办实事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管理,不断开创新时代律师工作新局面。

韦玉流书记讲话

        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律师代表及特邀代表100余人参加会议。



(南宁市律师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