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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转发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全国律师 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8-06-02      访问量:2,413

桂律党〔2018〕3号

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律党通〔2018〕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广西实际,就做好全国、全区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推荐初审工作通知如下:

      这次评选表彰是全国和全区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后的第一次,其中: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分配给广西的名额是2个先进党组织、6名优秀党员律师;广西律师行业党委拟评选表彰的先进党组织10个、优秀党员律师20名。请各市律师行业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参加广西律师行业党委评选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参照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的评选条件),于2018年6月6日前,从本市律师行业推荐至少1个先进党组织候选单位和2名优秀党员律师候选人。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也要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于6月6日前报送参评材料。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将根据推荐情况,优中选优,筛选确定广西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名单,并从中择优确定和推荐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候选名单。

      各单位提交推荐材料时需对照标准和要求填写相应表格(附件2、3),在“推荐意见栏”注明所推荐对象是全国还是全区候选对象的意见,并随之提交2000字以内,文风朴实、言简意赅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材料。上述推荐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xlxdzb@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联系人:刘莹、麦国燕,联系电话:0771—5863250)